2015年1月26日 星期一

無恥不分藍綠 剝削超越黨派

1月22日是很沈痛的一天,漁業法修正案三讀通過,提案者蘇清泉、黃昭順以及連署人,還有在未曾表達反對意見的共謀犯,真是無恥,也應驗了公督盟於記者會上罵的「無恥不分藍綠,剝削超越黨派」。

黨團協商結論,請記住這些名子
由前立委民進黨籍潘孟安、楊曜、陳歐珀於2013年12月13日主提「漁業法六十九條之二修正草案」,增訂若雇主替外籍漁工加保商業保險,即不用替外籍漁工保勞保。2014年5月22日經濟委員會審查此案時,前立委潘孟安與李慶華加碼提出修正案(連署人:葉津鈴、林岱樺、黃昭順、林滄敏),雇主連健保都可不必加保。國民黨立委蘇清泉與黃昭順也不落於人後,對過去未依法照實繳交健保費之雇主,也透過修正漁業法,使雇主不需再補繳健保費。

去年5月,經濟委員會將潘孟安的版本送出委員會。其後林淑芬委員徵得10人連署,於臨時會期間將潘版送入黨團協商,那時候根本還沒有蘇清泉的版本。第六會期開議後,蘇清泉提出不追繳健保費的版本,僅去年9月才通過一讀排入委員會等待審查。也就是說僅有潘版在黨團協商之中,沒想到1月間卻傳出立法院最後一週的週四將展開黨團協商,搶在會期最後一天週五強渡關山。黨團協商威能之大,將法案跳跳跳,朝野政黨為了快速通過這個法案,為了剝削外籍漁工,下了多少功夫,給了蘇版多少方便。

中央社的報導中蘇、黃提到,「外籍籍漁工雇主長期為漁工投保商業保險,外籍漁工在國內就診也都是自費,沒有享受健保制度;目前,衛生福利部全民健康保險署對外籍漁工的健保資格及欠繳保費全面清查、追繳,造成外籍漁工未享受權利卻需負擔義務的不合理現象,因此提案修法。」

如果是為了解決「外籍漁工未享受權利(健保給付)卻需負擔義務(健保保費)的不合理現象」,蘇版僅是解決以前未依法繳交健保費的雇主,與給付與保費之間的關係牛頭對不上馬嘴,只是將過去違法的行為就地合法化。

健保是社會保險、社會安全體系的一環,其背後的意義本來就和商業保險的邏輯不同,抗議給付與保費的不等是商業性的賺賠。但較少人會因為2014年完全沒生病,而大嘆「賠死了居然繳了那麼多保費」。其意義就是在社會保險則是一種強制性的保險,當你真的發生問題時,可維持眾人擁有最基本的正常生活,這是社會保險的意義。

當然,給付上的問題,自然可透過修法改善,而非大倡商業保險取代社會保險。社會保險都較難以做到的事情,外籍漁工有可能以健保低廉的標準,保到一份在乎利潤又較好的商業保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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