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小編
2014年12月29日 星期一
簡介兩稅合一扣抵減半爭議
1998年兩稅合一實施前,公司所產生之盈餘最高需繳納25%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現為17%),當公司分配盈餘給股東,股東則需繳納最高40%的綜合所得稅,公司與股東個人為獨立的納稅個體。
圖一:1998年兩稅合一前
閱讀更多 »
較新的文章
較舊的文章
首頁
訂閱:
意見 (Atom)